【作者】 李勇华
【作者简介】 李勇华,男,浙江农林大学中国农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摘要】 联村社区是因应提高农村公共品供给效益、加快城镇化集聚效应、优化农村基层综合管理的产物,具有正当性。农村“联村社区”与“行政村”关系的背后是微妙的行政权与自治权之间的张力,牵涉着“乡—村关系”的构建。联村社区治理的关键是既不能赋予“社区”凌驾村级组织的权能,也不能“社区”缺乏基本的整合能力。乡镇派出机构的“行政路线图”有失偏颇,“党委路线图”是一种选择; 联村社区治理的困境是域内各村缺乏对社区的认同,如何破除其自私积弊导致的社区合作困境是一个大问题; 社区服务中心由政府招聘的专职社工运作,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拨乱反正意义。
【关键词】 联村社区; 行政村; 治理
【文章来源】 中州学刊
基金项目: 2012 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与村民自治互动机制创新研究》( 12JCML03YB);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农民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项目《农民村务治理权利保障研究》( XNM-Z201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