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真亮
【期刊】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机构】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
【摘要】我国自然保护地法治建设经历了法律试行、试点授权到法制化的发展历程,形成了数量繁多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制度。通过对自然保护地制度变迁和制度效能的剖析,我国自然保护地制度绩效缺乏、制度缺位、制度拥挤、制度冲突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出于形式与实质意义上的体系化考量,有必要加快《自然保护地法》立法步伐,规定共性制度、面上制度、一般制度和特殊制度,加强自然保护地的制度选择、制度耦合、制度协同、制度查漏补缺等工作。同时,要坚持立法克制精神和立法理性,加强自然保护地制度体系的完备性、稳定性、管用性,消除自然保护地管理与保护实践中的"四重四轻"之弊端,促进自然保护地治理现代化与学术研究的"四个转型"。
【关键词】自然保护地;制度体系;制度缺陷;法治优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