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真亮
【期刊】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机构】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
【摘要】近年来,部分区域从协同立法、联动执法、司法协作等方面积极推进跨区域环境合作治理,尝试破解属地管理模式的弊端。这体现了环境合作治理的空间转向,为环境法迭代更新提供了新的观察视角与理论发展机遇。在行政边界区域环境的空间特殊性、主体多元性、利益多层性、诉求多样性等特征的分析基础上,对行政边界区域环境治理的"协同法治"理论的运用场域以及区域环境立法、执法、司法协作实践进行了阐释、反思。从环境治理转型和治理现代化来看,行政边界区域的环境共治内在的要求加强区域环境之间的合作共治,应推动从个体主义到生态整体主义、从城乡正义到区域空间正义、从地方法制到区域法治等方面的治理转型和制度体系的完善要求,从而促进基于环境改善的利益增进与共享以及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权利的实现。
【关键词】行政边界区域;协同配合;环境共治;实践检视;治理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