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爱玲,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九三学社社员,法学硕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入选浙江省“151 人才工程”第三层次,荣获校级“教坛新秀”、“十佳青年教师”称号。
现任浙江农林大学法学学科负责人,浙江农林大学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省山区经济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民法基本理论、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亲属法。
学术成果: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 项,主持并完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 1 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 2 项,其他厅局级课题近 10 项。出版《侵权责任法视角下“生态利益”法律救济研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制度研究》《环境民法》等著作。在《学术界》《环境保护》《法治研究》《兰州学刊》等刊物发表相关论文 40 余篇,其中 3 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