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出生于内蒙古呼伦贝尔,毕业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会员,杭州市临安区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兼任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秘书长、常务理事,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曾获2019—2020年度浙江省法学会系统成绩突出个人的荣誉奖励(浙法学2020〔24〕号)。
自2022年7月开始担任法学专业负责人,负责本科教学工作;兼任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口才与辩论协会指导教师;曾获浙江农林大学2021年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2021年文法学院优秀班主任。
独著作品:
1.《基层治理的法学思考》,浙江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
2.《论提升我国法治建设自足性水平的意义与路径》,载《江汉学术》2021年第3期。
3.《城市权利的法理解析》,载《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8年第3期。
4.《论权力清单改革的法治化构想》,载《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9期。
5.《对第71号指导案例的补强解释》,载《北大法律评论》2018年第1辑。
参与课题:
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政府主导推进城镇化的过程正当性研究》(证书号20212732)
参与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城乡规划法》实施状况评估及完善对策研究”(项目号17JJD820005)
讲授课程:
本科生课程:《法学导论》《法治意识与思维》《法律职业伦理》《法律逻辑学》《法理学》
研究生课程:《法律方法论》《法律谈判》
指导学生:
2019年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法律辩论比赛,学生团队二等奖
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法律演讲比赛,学生个人一等奖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资助项目“法治视角下社区治理智能化的发展路径探究”(2021R412023),学生暑期实践团队在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指导学生论文《负救助义务者见危不救的刑法建议》,获“中国传统司法与司法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学生组”论文一等奖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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